建宁个人商标转让价格为何高低不同?
作者:三明协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21 08:24:59
信息化在“三农”的应用,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有效途径,是我国农业突破资源、环境、市场等多重约束升级发展的根本出路。信息化中的电子商务体系,可以为农民提供成本低廉、覆盖广泛、快捷方便的信息和销售服务,是农产品流通新的重要手段,尤其是特色农产品或者叫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地域分散,不易储存,电子商务的快捷销售特点,解决了农民卖难问题,促进了农民的增收。同时,特色农产品的快速流通,也为城镇居民购买特色农产品提供了极大方便,拉动了消费和内需。
针对电子商务如何才能更好地促进特色农业?
“地理标志”这个概念,也许有些人不了解,若说土特产,相信大家都不陌生。走亲访友,拎上一盒“福鼎白茶”,提着一篮“平和溪蜜柚”,是很常见的事情。什么是地理标志呢?《商标法》对地理标志注册和保护制度做出了规定。按照该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表述,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从这个定义我们很容易发现,地理标志的特点、地域性、特色品质和声誉。所以,作为一个法律概念,地理标志的经济学含义就是土特产。
从功能上讲,土特产偏重于消费者的感受,并丰富了广大群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地理标志则更多地关注生产者的利益,是一种能够“强农惠农、推动农业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我国自1994年确立通过商标法律制度保护地理标志以来,从第一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库尔勒香梨”的注册开始,截至2013年8月底,已有1983件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获得了注册或初步审定,其中国外44件。近二十年的实践证明,地理标志注册和保护制度适应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现状,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措施之一。也正因为如此,2010年中央明确指出“要充分运用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促进特色农业发展”;今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深入实施商标富农工程,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保护”。那么具体而言,地理标志是如何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长和农村稳定的?
首先,地理标志产品直接为农民创造了更高的经济价值。商标一旦与优质或特色农产品结合,其无形价值即可向农产品转移,通过市场形成有形的附加值,实现农产品增值,从而大大提高了从事地理标志产品生产的农民的收入。从最近的调查统计看,注册为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农产品价格普遍比同类产品价格高出20%~90%,附加值比注册保护前平均增长105%,最高增长达6倍。农民种植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收入占其总收入的41%,比注册保护前增长90%,最高达10倍。
其次,地理标志产业的发展壮大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农村建设。在我国,工商部门通过对地理标志产业发展的长期研究,创造性地建立了“农户+基地+龙头企业+地理标志”的地理标志产品经营模式。这种模式有利于农业产业结构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有利于相关产业链的形成和发展。据统计,地理标志产业直接解决产品所在地总人口18.16%的农民就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突出。
第三,地理标志是农业国际竞争的有力武器。地理标志这一法律概念已经得到世界大多数国家的认可和保护,而地理标志产品本身就天然具备绿色、环保、独特、品质优秀等特点,作为一种营销策略,有助于增强本国同类商品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促进出口贸易的增长。如“库尔勒香梨”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后,其产品深受国内外消费者的喜爱,目前已远销亚洲、欧洲、美洲许多国家和地区。
2.1实质审查程序概要
在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程序中可能发生的行为如下:
1、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审查员认为该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审查员发出通知书(审查意见通知书、分案通知书或提交资料通知书等)和申请人的答复可能反复多次,直到申请被授予专利权、被驳回、被撤回或者被视为撤回;
2、对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或者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修改后消除了原有缺陷的专利申请,审查员应当发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通知书;
3、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后,仍然存在通知书中指出过的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所列情形的缺陷的,审查员应当予以驳回;
4、申请人无正当理由对审查意见通知书、分案通知书或者提交资料通知书等逾期不答复的,审查员应当发出申请被视为撤回通知书。
此外,根据需要,审查员还可以按照本指南的规定在实质审查程序中采用会晤、电话讨论和现场调查等辅助手段。
2.2实质审查程序中的基本原则
1、请求原则
除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另有规定外,实质审查程序只有在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前提下才能启动。审查员只能根据申请人依法正式呈请审查(包括提出申请时、依法提出修改时或者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2、听证原则
在实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在作出驳回决定之前,应当给申请人提供至少一次针对驳回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陈述意见和/或修改申请文件的机会,即审查员作出驳回决定时,驳回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在之前的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已经告知过申请人。
3、程序节约原则
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时,审查员应当尽可能地缩短审查过程。换言之,审查员要设法尽早地结案。因此,除非确认申请根本没有被授权的前景,审查员应当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中,将申请中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所有问题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对所有问题给予答复,尽量地减少与申请人通信的次数,以节约程序。
但是,审查员应当注意,不得以节约程序为理由而违反请求原则和听证原则。
很多外资公司初创期业务和工作人员并不多,如果专门花钱请一个财务人员,还需要额外的加大投入,而注册公司小编的建议是可以选择一家靠谱专业实力强的代理记账公司,找到了合适的代理记账公司,但是不知道有什么流程,那么注册外资公司代理记账流程是什么呢?注册公司小编接下来先分别为大家介绍外资公司注册流程和外资公司代理记账流程。仅供大家参考。
一、外资公司注册有什么操作流程
1.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外商独资公司的股东可以是外国企业或外国居民。中外合资企业的股东对中国股东有特殊要求,即中国股东不能是中国居民,但必须是中国公司。
2.外商投资企业监事如果有监事会,至少需要三名监事。如果没有监事会,可能只有一名监事,即监事可以是外国个人或中国大陆居民。在办理外资公司注册时,必须提交主管的身份证明。
3.外资企业董事外资公司成立时,可能有董事会,也可能没有董事会。如果它没有董事会,就需要有一名执行董事。外资公司的董事或执行董事可以雇用内地居民,也可以任命外国个人。外资公司注册时,董事需要出具身份证明文件
4.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在中国大陆注册的外资公司的注册资本需要实际投资。外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外资公司各种行业法规中规定的最低外国投资者,转入外资公司的外汇账户,并聘请专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5.外商投资企业公司名称向外资注册公司时,必须首先批准公司名称,并且必须提交多个公司名称以进行名称检查。检查注册公司名称的规则是,在同一个行业中,公司名称不能有相同的名称或相同的名称,如果有多个名称,需要打开来检查名称。
6.经营范围注册外资公司时,业务范围必须明确,未来的业务范围不得超过公司的业务范围。业务范围内的字数少于100个单词,包括标点符号。
7.公司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址必须是商用的办公地址,需提供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发票
8.法定代理人外资企业需要有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之一,也可以被聘用。外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是外国人。注册外资公司时,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和照片。
二、注册外资公司代理记账流程
1.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制作会计凭证、生成账户汇总表、登记总账和明细账,最后生成会计报表。
2.纳税申报: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申报。
3.主管部门要求的各种月度和年度报告。
4.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所得税的年度结算和缴纳。
5.工业企业免税、抵免和退税核算:包括在退税申报软件中输入原始数据,处理预申报,生成并打印出口退税清单和汇总表,最后处理正式申报。
6.财务和税务咨询:常年或特殊的财务、税务咨询和咨询。
7.税收筹划:在所有税收负担中,为企业选择最有利的税收计划,合理避税。
8.与审计相关的服务,如企业审计和验资。
9.代理外商投资企业的年度工商检查、登记、变更和注销。
10.外商投资企业委托的其他相关经济业务。
在中国,商标组合是通过对每一个组成部分的单一审查来审查的。构成商标组合的文字、字母、图形等要素,不得与其他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以便通过审查。也就是说,只要其中一个成分引起相同或相似,那么整个商标就会被驳回,最终三明商标注册就会失败。因此,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复合商标的单独注册将大大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如果要注册的复合商标对企业或个人来说非常重要,那么整个复合商标可以在单独注册的同时进行整体注册。
商品或服务的选择是企业申请商标注册的必然环节。为了明确商标的保护范围,企业和个人需要尽可能仔细、准确地选择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如果申请类别错误,不仅不能起到维护企业和个人合法利益的作用,而且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容易造成商标的相似性,导致商标注册失败。商标注册不成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在商标申请过程中,除了申请人的主观原因外,还有许多不可避免的原因,如查询的盲目性、商标复审的主观性等,企业或个人不可避免地会遇到申请被驳回或反对的情况,但这并不是意味着商标是“无法治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被驳回或者未公告的商标,由商标局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也就是说,在程序上,商标局驳回的商标申请,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驳回复审和作出新的裁定。
这相当于给所有被判“死刑”的商标一个重生的机会。因此,在接到商标被驳回的通知后,企业或个人不应后悔和感叹,而应做好及时驳回复审的准备,尽力挽救商标!商标注册似乎很复杂,但也有一些技巧需要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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